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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总院区公共区域空气、集中空调空气、净化空气检测及嘉明院区公共区域空气、集中空调空气检测服务的采购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7 16:12:32

一、采购单位及采购编号: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文件【2025040708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名      称:总院区公共区域空气、集中空调空气、净化空气检测及嘉明院区公共区域空气、集中空调空气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总金额:
1、总院区公共区域空气、集中空调空气检测不高于13000元;
2、总院区净化空气检测不高于12000元;
3、嘉明院区公共区域空气、集中空调空气检测不高于13000元。(以上均含检测服务中产生得所有费用及税费。)
服务  地点:
1、总院区公共区域空气、集中空调空气检测报告;
具体要求: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院需要委托第三方对门诊区域10个点位,集中空调38个点位空气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总院区净化空气检测报告;
具体要求:我院静配间、产房1间、产房2间、手术室1-10间、NICU1、2间,司法鉴定中心、生殖医学科共17间、生物安全柜3个、洁净工作台1个,需要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以上区域进行空气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嘉明院区公共区域空气、集中空调空气检测。
具体要求: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院需要委托第三方对嘉明院区门诊楼、康复楼、精神楼、餐厅、行政楼区域空气共计10个点位,集中空调空气38个点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医疗器械类产品除以上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
6、如有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或其它涉及特许经营许可的须提供相关证书。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12时00分至2025年4月9日12时00分;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邮箱:dcfqfybjyzbcgzx@163.com
(报名电子邮件主题请按项目名称填写。如因未按项目名称报名导致接收不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报名完成后请密切关注邮箱以便及时接收采购文件。)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0635-8465907 联系人:蔡老师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箱发送。
4特别提示: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回复是否参加本次采购。
 
采购项目报名表.xls
da4b2a23c268a9f13f38cb03ff35b69a.xls (19.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