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招标采购

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9 08:50:57

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聊城市东昌府区
联系人:马林   联系方式:0635-846557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明康综合楼五楼(东昌西路与昌润路交汇处南约200米路东)
联系人:李孟师
联系方式:0635-2123056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CYYCG-2020-33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
(万元)
激光治疗仪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
3、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所提供设备为进口设备,供货时需提供商检证明、完税证明及报关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家以上(含两家)投标人参与投标。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设备生产商的销售授权书原件。
320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至2020年10月26日17:00。
2、获取方式: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lczf)
3、投标人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
窗体顶端
注:①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逾期未获取的视为放弃,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②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③纸质投标文件(发布中标公告后,3天之内由中标单位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共计三份,一正二副。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0日0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0日09时00分。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昌润南路15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PDF版投标文件以U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八、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人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下载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人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人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
联系电话:400-998-0000;0635-8902702;
九、重要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如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2、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3、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
十、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明康综合楼五楼(东昌西路与昌润路交汇处南约200米路东)
联系电话:0635-2123056